專(zhuan) 業(ye) 公司糾紛講述保證是指保證人與(yu) 債(zhai) 權人約定,當債(zhai) 務人不履行債(zhai) 務時,保證人將按照約定向債(zhai) 權人履行債(zhai) 務或承擔責任的行為(wei) ,因此而訂立的合同即為(wei) 保證合同。由於(yu) 保證合同是主合同的從(cong) 合同,所以主合同變更與(yu) 保證合同的效力有著密切的聯係,對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也有很大影響。公司糾紛哪家好淺析主合同變更包括主合同主體(ti) 的變更和主合同內(nei) 容的變更,它們(men) 都會(hui) 對保證人的保證責任產(chan) 生相應的影響,《擔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guan) 於(yu) 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為(wei) 《解釋》)對此作了相應的規定。主合同主體(ti) 的變更,合同的主體(ti) 又稱為(wei) 合同當事人,包括債(zhai) 權人與(yu) 債(zhai) 務人,因此主合同主體(ti) 的變更就包括債(zhai) 權人的變更,債(zhai) 務人的變更與(yu) 債(zhai) 權人、債(zhai) 務人同時變更。
隨著風險社會(hui) 所帶來的現代風險的步步緊逼和現代法律義(yi) 務擴張的總體(ti) 趨勢的不斷加強,以注銷切斷公司和股東(dong) 對債(zhai) 權人的法律責任製度受到質疑,“後公司義(yi) 務”得到關(guan) 注。專(zhuan) 業(ye) 公司糾紛表示“後公司義(yi) 務”不是一種理論上的假設的標新立異。它的產(chan) 生源於(yu) 清算製度的注銷登記的錯誤定位,源於(yu) 現代法律義(yi) 務體(ti) 趨勢,更源於(yu) 風險社會(hui) 的深層次需求。注銷登記是指登記機關(guan) 依法對被終止經營的主體(ti) ,收繳營業(ye) 執照、公章,撤銷其注冊(ce) 登記號,並取消其商主體(ti) 資格的法律行為(wei) 。公司糾紛哪家好指出公司注銷登記等同於(yu) 喪(sang) 失法人格,既然法人格不複存在,自然沒有了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和義(yi) 務。但這一假設的前提在於(yu) 公司注銷前存續期間產(chan) 生的責任均應當在公司清算過程中予以解決(jue) ,這是人們(men) 最容易忽視的事實。然而清算程序真的能完成這一功能嗎?
專(zhuan) 業(ye) 公司糾紛介紹對於(yu) 企業(ye) 來說,訂立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在與(yu) 客戶和合作者隻有通過合同來規範,才能夠避免在合作中出現利益上的損失。在中小企業(ye) 中間很多都會(hui) 通過代寫(xie) 合同的方式,來保證合同內(nei) 容的規範性。實際上合同生效是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的。首先,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應該具備實施法律行為(wei) 的資格,並且擁有相關(guan) 的能力,同時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該是雙方遵循自願的原則,如果任意一方是被強迫的話。公司糾紛哪家好指出合同可以宣布沒有法律效應。同時,合同的標準和內(nei) 容,必須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各項法律,也就是說內(nei) 容要合法,並且簽訂合同當事人應該是合法互相有償(chang) 的,所有的形式都應該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法律規定的形式。正是因為(wei) 合同的有效性有以上規定,在加上合同中任意一句有歧義(yi) 的話,在雙方合作關(guan) 係出現問題的時候,都可能造成合同的一方巨大的損失。
在中小企業(ye) 與(yu) 適崗勞動者的供需關(guan) 係中,既要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要充分考慮企業(ye) 能夠招聘到真正符合要求、能創造經濟價(jia) 值的勞動者。在迎合企業(ye) 人力成本的前提下,試用期是企業(ye) 考察勞動者是否符合崗位需要、與(yu) 企業(ye) 發展規劃的契合程度、是否能夠形成優(you) 質勞動關(guan) 係的重要階段。專(zhuan) 業(ye) 公司糾紛表示有些企業(ye)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對於(yu) 試用期內(nei) 不符合企業(ye) 用工要求的勞動者處理過於(yu) 簡單,僅(jin) 以試用期內(nei) 不符合崗位要求為(wei) 由通過向勞動者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shu) ”的方式予以辭退,引發了勞動者提起違法解除賠償(chang) 、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等主張,導致勞動爭(zheng) 議案件頻發。公司糾紛哪家好指出用人單位試用期內(nei) 解除勞動合同如不舉(ju) 證難獲法律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ge)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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