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谘詢谘詢指出實踐中,一些借款人為(wei) 了保證債(zhai) 權能順利得到實現,通常會(hui) 采取以新貸還舊貸的方式,即指借款人與(yu) 貸款人在舊的貸款尚未清償(chang) 的情況下,進行結算,並要求貸款人提供擔保人,以新貸出的款項清償(chang) 部分或者全部舊的貸款,以保證債(zhai) 權的實現。法律谘詢谘詢表示該行為(wei) 容易引起保證人的擔保責任等問題。一、以新貸還舊貸的特征以新貸還舊貸屬於(yu) 民事行為(wei) ,其有以下法律特征:1、涉及兩(liang) 份借款合同;2、前後兩(liang) 份借貸合同的當事人相同;3、新借款合同一般不直接注明借款用途是還舊,而常以其他緣由為(wei) 借款用途。二、以新貸還舊貸中保證責任的認定。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第39條的規定,保證人對以新貸還舊貸承擔保證責任有兩(liang) 種情形。
隨著風險社會(hui) 所帶來的現代風險的步步緊逼和現代法律義(yi) 務擴張的總體(ti) 趨勢的不斷加強,以注銷切斷公司和股東(dong) 對債(zhai) 權人的法律責任製度受到質疑,“後公司義(yi) 務”得到關(guan) 注。本地法律谘詢表示“後公司義(yi) 務”不是一種理論上的假設的標新立異。它的產(chan) 生源於(yu) 清算製度的注銷登記的錯誤定位,源於(yu) 現代法律義(yi) 務體(ti) 趨勢,更源於(yu) 風險社會(hui) 的深層次需求。注銷登記是指登記機關(guan) 依法對被終止經營的主體(ti) ,收繳營業(ye) 執照、公章,撤銷其注冊(ce) 登記號,並取消其商主體(ti) 資格的法律行為(wei) 。法律谘詢谘詢指出公司注銷登記等同於(yu) 喪(sang) 失法人格,既然法人格不複存在,自然沒有了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和義(yi) 務。但這一假設的前提在於(yu) 公司注銷前存續期間產(chan) 生的責任均應當在公司清算過程中予以解決(jue) ,這是人們(men) 最容易忽視的事實。然而清算程序真的能完成這一功能嗎?
合同是我國《合同法>第十一章規定的一種典型的無償(chang) 合同。合同法規定了贈與(yu) 人的兩(liang) 種具體(ti) 的撤銷權:任意撤銷權與(yu) 法定撤銷權。法定撤銷權,是指在法定事由出現時享有撤銷權的人撤銷贈與(yu) 的權利。法律谘詢谘詢淺析法定撤銷權與(yu) 任意撤銷權的區別主要有如下兩(liang) 點:第一權利主體(ti) 不同。任意撤銷權的權利主體(ti) 是贈與(yu) 人,而法定撤銷權的權利主體(ti) 是贈與(yu) 人或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第二行使撤銷權的情形不同。對於(yu) 任意撤銷權,贈與(yu) 人在贈與(yu) 財產(chan) 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行使。在以下兩(liang) 種情況下,不得行使任意撤銷權:標的物已經交付或已經辦理登記手續。本地法律谘詢淺析對於(yu) 法定撤銷權,不論贈與(yu) 采用何種形式,無論標的物是否已經交付或轉移登記,也不管是否經過公證以及贈與(yu) 是否具有社會(hui) 公益、道德義(yi) 務性質,隻要符合法定條件,撤銷權人均可行使。
現實中不少單位存在這樣的職工,已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沒有享受基本養(yang) 老保險待遇,雙方之間又符合勞動關(guan) 係特征,這部分勞動者是勞動關(guan) 係還是勞務關(guan) 係?他們(men) 能享受哪些勞動權益?發生工傷(shang) 如何處理?本地法律谘詢淺析2017年7月,江蘇省勞動人事爭(zheng) 議仲裁委員會(hui) 印發了《江蘇省勞動人事爭(zheng) 議疑難問題研討會(hui) 紀要》提出了頗有創新性的操作意見,具有很強的標杆意義(yi) 。一是明確其勞動關(guan) 係屬性;二是明確“基本養(yang) 老保險待遇”的限定範疇;三是明確其能享受的待遇內(nei) 容;四是明確其不能享受的待遇內(nei) 容。法律谘詢谘詢表示其實到現在司法實踐中,對此問題一直存在爭(zheng) 論。有人認為(wei)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內(nei) 、因工作原因受傷(shang) 亡的,屬於(yu) 勞務關(guan) 係,因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jue) 其工傷(shang) 賠償(chang) 問題。
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高校改革逐漸深化、人們(men) 法律意識日益增強的今天,高校作為(wei) 平等的民事主體(ti) 參與(yu) 市場,既受到法律的保護,也受到法律的約束。尤其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教育作為(wei) 服務性產(chan) 業(ye) 之一。國內(nei) 高校被置於(yu) 與(yu) 國外高校平等競爭(zheng) 的法律環境中,涉及的法律事務也將會(hui) 增加,高校麵臨(lin) 著更加規範更加嚴(yan) 格的市場法律環境,運用法律手段有效防範和化解各種風險。尚莊法律谘詢解析高校法律顧問的作用(一)發揮法律顧問的決(jue) 策性法律服務功能,保證學校的改革發展沿著法製的軌道進行(二)發揮法律顧問的督導性法律服務功能,保證學校行為(wei) 的合法性(三)發揮法律顧問的訴訟性法律服務功能,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四)發揮法律顧問的教育性法律服務功能,提高師生員工法律意識。法律谘詢谘詢表示高校法律顧問在學校發展中的作用是伴隨著我國政治體(ti) 製改革和律師工作改革的深化而不斷發展的。
法律谘詢谘詢指出我國立法上確實有規定基於(yu) 夫妻關(guan) 係財產(chan) 共有、債(zhai) 務共擔,尤其是婚姻法中明確規定了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對家庭財產(chan) 進行處分,同時對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關(guan) 係存續期間所負債(zhai) 務也規定為(wei) 共同債(zhai) 務,雖然規定了除外情形,但也是以舉(ju) 證為(wei) 前提。我國婚姻法在夫妻共同財產(chan) 製方麵的規定是保證人配偶對債(zhai) 務承擔責任的根據之一,也是上文所說債(zhai) 權人將其列為(wei) 被告的依據。本地法律谘詢淺析認定合同糾紛中保證人配偶責任的理論爭(zheng) 議。1.保證之債(zhai) 不應被認定為(wei) 夫妻共同債(zhai) 務的觀點否定保證之債(zhai) 為(wei) 夫妻共同債(zhai) 務的觀點主要依據在於(yu) 合同具有相對性,讓沒有參與(yu) 到保證合同中的保證人配偶承擔責任將會(hui) 造成合同理論受到衝(chong) 擊。2.保證之債(zhai) 存在可認定為(wei) 夫妻共同債(zhai) 務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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