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zhuan) 業(ye) 法律谘詢介紹未生效合同理論上來源於(yu) 合同的成立與(yu) 生效的區別。合同的成立是指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的權利義(yi) 務開始發生法律上的效力。未生效合同的產(chan) 生是因為(wei)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不一致所導致的。絕大部分的合同成立後力即生效,也有部分合同成立後需待一定條件具備後方可生效,而這部分合同就存在著未生效這樣一種狀態。法律谘詢谘詢淺析《合同法》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yi) 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此條是關(guan) 於(yu) 合同約束力的規定。《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同的相對性是合同的本質屬性之一,近代以來以第三人利益合同為(wei) 代表的涉他合同的出現對合同的這一屬性提出了挑戰。第三人利益合同,又稱為(wei) “為(wei) 第三人利益訂立的合同”,也有將其稱為(wei) “利他契約”。專(zhuan) 業(ye) 法律谘詢淺析第三人利益合同涉及到三方主體(ti) 。即合同雙方當事入和第三人,相應的第三人利益合同涉及到的法律關(guan) 係,一般也認為(wei) 存在三個(ge) 方麵的關(guan) 係,即合同關(guan) 係、對價(jia) 關(guan) 係和履行關(guan) 係。法律谘詢谘詢介紹合同關(guan) 係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債(zhai) 權債(zhai) 務關(guan) 係。這是債(zhai) 務人之所以同意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原因。對價(jia) 關(guan) 係存在於(yu) 債(zhai) 權人與(yu) 第三人之間,通常為(wei) 合同關(guan) 係,如買(mai) 賣、贈與(yu) 等,但是也並非以此為(wei) 必要,像撫養(yang) 義(yi) 務、損害賠償(chang) 等法定之債(zhai) 也包括在內(nei) 。履行關(guan) 係存在於(yu) 債(zhai) 務人與(yu) 第三人的之間。
在合同之債(zhai) 中債(zhai) 權人為(wei) 了實現自己債(zhai) 權往往會(hui) 向債(zhai) 務人、保證人一並主張權利,尤其是在債(zhai) 務人不能履行債(zhai) 務或者逃避債(zhai) 務情形下,對保證人更是會(hui) 極力追責,專(zhuan) 業(ye) 法律谘詢表示有的債(zhai) 權人還會(hui) 以夫妻共同財產(chan) 製下共同承擔債(zhai) 務為(wei) 由向債(zhai) 務人配偶主張承擔債(zhai) 務責任,合同糾紛中涉及保證人責任主要是有保證人參與(yu) 的合同,無論保證人以何種形式參與(yu) 主合同,都形成保證合同。法律谘詢谘詢介紹按照現有立法規定,對合同承擔保證責任的是保證人,並沒有對保證人配偶有相關(guan) 規定,但實踐中關(guan) 於(yu) 保證人配偶是否承擔保證責任十分引人關(guan) 注,債(zhai) 權人在合同糾紛中為(wei) 了保障債(zhai) 權實現,不但將保證人起訴,還會(hui) 找出婚姻法夫妻共同財產(chan) 義(yi) 務相關(guan) 規定作為(wei) 依據,將保證人配偶一並作為(wei) 被告要求承擔債(zhai) 務責任,司法機關(guan) 對此也沒有統一認定
專(zhuan) 業(ye) 法律谘詢介紹對於(yu) 企業(ye) 來說,訂立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在與(yu) 客戶和合作者隻有通過合同來規範,才能夠避免在合作中出現利益上的損失。在中小企業(ye) 中間很多都會(hui) 通過代寫(xie) 合同的方式,來保證合同內(nei) 容的規範性。實際上合同生效是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的。首先,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應該具備實施法律行為(wei) 的資格,並且擁有相關(guan) 的能力,同時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該是雙方遵循自願的原則,如果任意一方是被強迫的話。法律谘詢谘詢指出合同可以宣布沒有法律效應。同時,合同的標準和內(nei) 容,必須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各項法律,也就是說內(nei) 容要合法,並且簽訂合同當事人應該是合法互相有償(chang) 的,所有的形式都應該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法律規定的形式。正是因為(wei) 合同的有效性有以上規定,在加上合同中任意一句有歧義(yi) 的話,在雙方合作關(guan) 係出現問題的時候,都可能造成合同的一方巨大的損失。
在整個(ge) 離婚過程中,人們(men) 糾結的問題除了時間、財產(chan) 分割及補償(chang) 金外,更多的是怎麽(me) 判定孩子的撫養(yang) 權?專(zhuan) 業(ye) 法律谘詢表示多數夫妻都是通過協商解決(jue) 孩子撫養(yang) 權歸屬的。如果兩(liang) 人都想要孩子,起訴到了法院,法官會(hui) 怎麽(me) 判呢?法律谘詢谘詢淺析孩子年齡指示判決(jue) “風向標”.法院判決(jue) 時,客觀來看,孩子的年齡很重要,分為(wei) 三個(ge) 年齡段——2 周歲以下一般隨母親(qin) 生活。 除非母親(qin) 有特別不適合撫養(yang) 孩子的硬性條件,或者直接拒絕撫養(yang) 子女。10歲以上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不過很多孩子,父親(qin) 問願不願意跟他,他說願意;母親(qin) 問願不願意跟她,他也說願意。 誰的心孩子都不想傷(shang) 。所以法官會(hui) 在父母均不在場的情況下,當麵和孩子談話征求意見。2~10歲的孩子是撫養(yang) 權歸屬最容易出現分歧的年齡。 法院應根據有利於(yu) 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裁決(jue) 。
法律谘詢谘詢介紹在司法實踐中對用人單位相關(guan) 證據的認定,一方麵審查是否對勞動者的錄用標準及要求有明確的描述;另一方麵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試用期內(nei) 的表現或不符合錄用標準的行為(wei) 有沒有客觀的評價(jia) 和記錄。基於(yu) 上述內(nei) 容用人單位應注意以下三點:首先,招聘時設定合法、明確、可考核的錄用條件。專(zhuan) 業(ye) 法律谘詢表示應以合法明確的錄用標準為(wei) 條件,如能力方麵可做學曆、經曆、資質、業(ye) 績等要求;工作態度方麵可做需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製度等要求;健康方麵可做無特殊疾病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方麵,可做需提交原單位的離職證明等要求。錄用條件一定要明確具體(ti) ,做到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結合不能空泛、沒有實際考核性。其次用人單位應建立完善可行的考核製度。再次試用期內(nei) 解除合同應做好證據固定。
地址:鹽城市人民南路2號紫薇廣場A區5幢7樓西 郵箱:liuxmni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