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律師提醒您簽訂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shu) 麵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shu) 麵形式的,應當采用書(shu) 麵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shu) 麵形式的,應當采用書(shu) 麵形式。由此可見合同法關(guan) 於(yu) 合同形式,以不要式為(wei) 原則以要式為(wei) 例外。合同法原則上不要求采用書(shu) 麵形式,以口頭訂立的合同,同樣有效,但是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某類合同應當采用書(shu) 麵形式或者當時人約定采用書(shu) 麵形式的,應當采用書(shu) 麵形式。
一、哪些合同應當采用書(shu) 麵形式?
betway必威电竞官网指出雖然合同法規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為(wei) 原則,以要式為(wei) 例外,但實際上法律法規要求應當采用書(shu) 麵形式的合同並不少,我們(men) 這裏舉(ju) 幾個(ge) 例子:合同法251條規定的租賃期限6個(ge) 月以上的租賃合同,但是此處還有一個(ge) 補充規定,即租賃期超過6個(ge) 月而沒有訂立書(shu) 麵合同的話視為(wei) 不定期租賃,238條規定的融資租賃合同,270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合同,330條規定的技術開發合同,342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合同;物權法138條規定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141條規定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予、抵押合同,185條規定的抵押合同,210條規定的質押合同等等。
二、簽訂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1. 合同的內(nei) 容應當體(ti) 現我國平等互利的對外貿易原則和有關(guan) 方針政策,應當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 合同條款應相互配合,協調一致。如單價(jia) 與(yu) 總價(jia) 的貨幣名稱要一致;價(jia) 格條件的口岸與(yu) 目的港要一致,價(jia) 格條款與(yu) 保險條款要一致;合同多次出現的貨名要一致等;
3. 合同的各項條款應當與(yu) 雙方通過發盤和接受所達成的協議一致;
4. 合同條款要完整、肯定,防止錯列或漏列主要事項。合同詞句要準確、嚴(yan) 謹,切忌模棱兩(liang) 可或含糊不清。如“大約”、“可能”等詞句不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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